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,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1年11月1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更正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惠名大厦1楼
联系方式:22382832
序号
不动产坐落(名称)
不动产证书号
不动产单元号
更正内容
备注
1
国际商业大厦北座1506
0052964
440303008001GB00079W00000000
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深房地字第0052964号《房地产证》上登记的不动产名称为国际商业大厦北座1506,根据原始凭证,登记的不动产名称应为国际商业大厦北座1605。
公告单位: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