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【登字20220121号】

【来源: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】 【发布时间:2022-11-02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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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送达(2022)赣10执恢15号之二《执行裁定书》及(2022)赣10执恢15号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,嘱托我中心协助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。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(名称)

备注

1

深房地字第3000733413号

深圳市荣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
所有权

/

泰然碧海红树园2号楼东座33A

作废权属证书

2

粤(2019)深圳市不动产证明第0071793号

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抵押权

/

泰然碧海红树园2号楼东座33A

作废抵押登记证明

 

公示单位: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