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(名称)
备注
1
粤房字第2802612号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松元村太兴村小组
房屋所有权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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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安县观澜镇松元村福楼山
公示单位: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3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