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【登字20230051号】

【来源: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】 【发布时间:2023-4-13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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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(名称)

备注

1

深房地字第7222372号

耀辉呢龙线(深圳)有限公司

房屋所有权证

/

宝安区观澜街道松元

2

深房地字第7222374号

耀辉呢龙线(深圳)有限公司

房屋所有权证

/

宝安区观澜街道松元

 

公示单位: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3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