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示【登字20230028号】

【来源: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】 【发布时间:2023-3-10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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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试行)》(国土资规【2016】6号)第1.8.6.5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路288号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宝安登记所

 

被继承人

(遗赠人)

被继承的不动产

继承人(受遗赠人)

备注

1

罗怀辉 (身份证号:****0017)

宝安区新安办前进路南侧宝河大厦一栋A座2402的房产50%产权份额

邱柳霞 (身份证号:****0040)

继承人继承50%份额

 

公告单位: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3年3月10日